处理交通违法必须刷身份证录指纹
近期,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面升级,驾驶人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,必须通过二代证读写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,当与驾驶证上的信息对照确定相同后,平台才可处理驾照销分业务。唐山作为试点单位,已经开始施行该措施。
目前,唐山相关平台已经升级完毕,驾驶人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,开始强制使用二代证读写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,当与驾驶证上的信息对照确定相同后,平台才可处理驾照销分业务。也就是说,驾驶人去交管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,必须是本人携带身份证、驾照、行车本,还要现场刷身份证才能办理。
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,此前,驾驶人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,需本人带驾照、行车本,现场签名确认即可,不需要在二代证读写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。现在,则需要驾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、驾照、行车本,现场录入指纹确认,且必须现场刷身份证。当身份确认无误后,才会出具“处罚通知单”,缴纳罚款。
针对买卖积分的行为,交警部门表示,驾驶人一旦将自己的驾照积分卖出,违法记录就会留存在其档案之中,会影响其在交警部门的诚信记录,不管是后期购买车险还是年审车辆,都可能因为违法行为受到损失。此类行为还会影响卖分者更换驾照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明确规定,驾照如果连续6年,每个记分周期都未达12分扣分记录,可以申请换发10年有效的驾驶证,如果在10年有效期内,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12分扣分记录,可以申请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