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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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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11月25日,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,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进一步改革我省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,我市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已开始按新政策执行。

    据介绍,我市此前保留原号条件为“机动车所有人需拥有原机动车两年以上”。也就是说,车主达到这个要求,原车牌号码可以予以保留。新政中这一规定被放宽到“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原号牌一年以上”。

    我市此前保留原号的条件还有,“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保留原车牌号码申请”。新政中将该规定调整为,“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”。

    此外,新政规定,转移登记后的旧号牌号码回收1年后,全部以随机选号方式投入号池,供群众公开选取。

    为防止出现倒号卖号问题,按照相关规定,微型、轻型载货汽车辖区内转移登记的,必须确定新的号牌号码。

发表于:2015-11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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